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分光光度計測定聚乙烯醇樹脂的水溶液透明度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聚乙烯醇樹脂4%水溶液的透明度。
2 原理
從光源發出的白光經過棱鏡,得到波長范圍很窄的單色光,此單光色通過比色皿和光亮調節器射到光電池上,在檢流計上讀出透明度。
3 儀器
3.1 分光光度計:準確度為1%。
3.2 恒溫水浴:30±1℃。
3.3 天平:感量0.1g。
3.4 三角瓶:500mL,磨口。
3.5 移液管:200mL,10mL。
3.6 滴定管:5mL,zui小刻度0.1mL。
3.7 回流冷凝器:300mm,球形。
3.8 烘箱:溫控精度±2℃。
3.9 溫度計:分度值1℃。
4 試樣
4.1 4%溶液的柄制
稱取試樣12g,放入三角瓶中,100mL移液管及50mL滴定管加水,加到所需水量后,將三解瓶接上球形冷凝器。加熱溶解,冷至室溫,配制成4%濃度的溶液,于30±0.1℃水浴中恒溫30min待用。
加水量按下式計算:
5 操作步驟
5.1 接通穩壓電源,使儀器穩定10min。
5.2 校正檢流計零點。
5.3 開啟光源,調節儀器,使檢流計指示透光率為100%。
5.4 將恒溫好的試樣倒入20mm比色皿中,用波長430nm,以蒸餾水為空白,調節儀器零點和透光率100%,然后測定溶液的透光率,連續讀三次,取其平均值。
6 結果表示
取平行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試驗結果,取到小數點后一位。
7 允許差
平行試驗結果的兩個值之差不應大于1%。
8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各項:
a.注明按照本國家標準;
b.試樣名稱、批號;
c.送樣單位;
d.按第6章表示的結果;
e.試驗人員;
f.試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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