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典4017 玻璃容器耐內壓力測定法的解析
玻璃容器的耐內壓力是衡量其內部承受液壓能力的重要指標,這一性能直接關系到藥品、食品及其他液體產品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和穩定性。特別是安瓿瓶等醫療用玻璃容器,其耐內壓力值更是至關重要。本文將詳細介紹三泉中石基于“4017玻璃容器耐內壓力測定法”的安瓿瓶耐內壓力測試儀NLY-03,重點闡述其測試原理、儀器裝置技術要求、測定方法及結果判定等關鍵內容。
耐內壓力的定義與影響因素
- 耐壓機:應確保供試品在懸掛條件下進行試驗,且瓶口易于夾持在試驗儀器上。為實現無泄漏加壓,壓頭和瓶口封合面之間需采用彈性物質密封,確保接觸面有足夠的壓力以防止介質泄漏。
- 增壓速率:試驗設備應具有0.58 MPa/s±0.10 MPa/s的速率增加液壓的裝置,直至達到預定值或容器破裂。增壓速率的重復性應為±2%,以確保測試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 顯示裝置:儀器應能顯示試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時的壓力值,以及試驗達到規定要求時的壓力值。同時,還應具有顯示恒速加壓和固定時限持壓之間關系的裝置。
測定法
供試品應為未經受其它性能(如機械、熱性能等)測試的制品,在室溫條件下靜置30分鐘,除另有規定外,使用與室溫相差不超過5℃的水作為試驗介質,以避免在試驗前引入額外的壓力。
- 通過性試驗:按0.58 MPa/s±0.10 MPa/s的速率增加試驗壓力,直至達到預定的壓力值后,保持60秒,觀察供試品是否破裂。
- 破壞性試驗:同樣按0.58 MPa/s±0.10 MPa/s的速率增加試驗壓力,直至容器破裂為止。
- 通過性試驗:記錄試驗中使用的壓力和容器破裂的數量。若破裂數量低于規定數,則判定為合格。
遞增性試驗:破裂時的壓力以及在此壓力下破裂的供試品數量;達到預定百分數所需的壓力,以于0.01 MPa表示;平均破裂壓力和標準偏差。
- 破壞性試驗:記錄破裂時的壓力、在此壓力下破裂的供試品數量,以及以恒定速率遞增使容器破裂的最大值。同時,計算平均破裂壓力和標準偏差,以于0.01 MPa表示。
三泉中石NLY-03安瓿瓶耐內壓力測試儀
三泉中石NLY-03安瓿瓶耐內壓力測試儀是一款高性能的測試設備,符合“4017玻璃容器耐內壓力測定法”的要求。該測試儀可設置0.4 MPa/s±0.1 MPa/s或0.58 MPa/s±0.1 MPa/s的增壓速率,滿足新老標準的要求。此外,該測試儀還具備精確的顯示裝置和穩定的加壓系統,能夠確保測試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在供試品的裝夾方面,三泉中石NLY-03安瓿瓶耐內壓力測試儀采用的夾持技術,確保玻璃瓶在不受外力的情況下進行試驗,從而避免外力對內壓力的影響,降低玻璃瓶的承壓能力。同時,該測試儀還采用彈性物質密封壓頭和瓶口封合面,確保加壓介質無泄漏,提高測試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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