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性量的種類及定值方法
標準物質提供的特性量應與測量程序所測量的被測量相同。某些標準物質可能適用于某一特定發(fā)法或專屬領域,應對證書該類說明加以注意,防止誤用。
2.特性量水平:
標準物質的特性量水平應與特測樣品的水平想適應,如濃度水平,這個很好理解。另外當選用溶液標準物質時,如果需要配制的標準物質曲線濃度范圍很大,應該盡量選擇濃度大的溶液標準物質,便于稀釋制備。
3.可接受的不確定度水平
3:1的概念
4.基體及可能的干擾:
當用于開展方法確認,質量控制及一些基體效應應較為嚴重的測量方法時,標準物質基體應與測量程序所涉及的樣品基體盡可能接近。
另外,部分標準物質添加有穩(wěn)定劑,穩(wěn)定劑應不對其應用產生影響。
5.最小取樣量:
只要標準物質證書中規(guī)定了確保所抽取子樣具有批量代表性的最小取樣量,用于測量的取樣量應不小該最小取樣量。
我們常見的純品最小取樣量有1mg、3mg和10mg等,氮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小取樣量很小,客戶需要根據(jù)自身的條件(天平)來確定稱樣量。例如十萬分之一天平在稱取3mg樣品時已經偏差很大。另外,基質RM有時會有多個最小取樣量。
6.用量:
標準物質的用量應足以滿足整個實驗計劃中的應用。包括根據(jù)需要考慮的儲備樣,避免在一個給定的測量過程中,更換使用另一批次貨單元的標準物質。
7.穩(wěn)定性:
只要可能,標準物質應在整個實驗過程中保持特性值的穩(wěn)定。
8.選擇標準物質時其他注意事項:
不應只根據(jù)名稱選擇
應注意含鹽、含水的不同形式--糖精鈉
應注意標準對純度的要求
溶劑選擇也同樣重要
相關產品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fā)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lián)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