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分光光度計是一種結構簡潔、使用方便的單光束分光光度計。其工作原理:物質對光的選擇性吸收波長,以及相應的吸收系數是該物質的物理常數。當已知某純物質在一定條件下的吸收系數后可用同樣條件將該供試品配成溶液,測定其吸收度,即可由上式計算出供試品中該物質的含量。在可見光區,除某些物質對光有吸收外,很多物質本身并沒有吸收但可在一定條件下加入顯色試劑或經過處理使其顯色后再測定,由于顯色時影響呈色深淺的因素較多,且常使用單色光較差的儀器,故測定時應用標準品或對照品同時操作。
單色光輻射穿過被測物質溶液時,被該物質吸收的量與該物質的濃度和液層的厚度(光路長度)成正比,其關系如下式:
A=-lg(I/I0)=-lgT=kLc
式中 :A 為吸光度;
I0為入射的單色光強度;
I 為透射的單色光強度;
T 為物質的透射率;
k 為摩爾吸收系數;
L 為被分析物質的光程,即比色皿的邊長;
c 為物質的濃度。
可見分光光度計對使用環境的要求:
1、避開陽光直射的場所和有較大氣流流動的場所。
2、請不要安放在有腐蝕性氣體及灰塵多的場所。
3、應避開有強烈振動和持續振動的場所。
4、應遠離發出磁場、電場和高頻電磁波的電氣裝置。
5、儀器應放在可載重的穩定水平臺面上,儀器背部距墻壁至少15cm以上,以保持有效的通風散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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