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轉速表操作說明 操作規程
一、測量程序:
1、向待測物體貼上一個反射標記。
2、按下測量銨鈕使可見光束與目標成一直線監視燈亮。 3、待顯示值穩定時釋放測量按鈕.此時無顯示但測量的zui大值、zui小值和zui后一個顯示值自動記憶在儀表中。
3、測量完畢。
二、操作說明:
1、累積測量(TOTAL)
A:向待測物體上貼一個反射標記,將功能選擇開關撥至“TOTAL”檔。
B:裝好電池后按下測量按鈕,使可見光束照射在被測目標上(貼好反光條的部位),與被測物每轉過一周或每經過一次反射標志,儀表讀數加1,如此循環,直到松開測量按鈕,這是累積值就會自動存儲在儀表中。
C:此時按下MEM記憶鍵,即可顯示出累積值。
2、頻率測量(Hz)
A:向待測物體上貼一個反射標記,將功能選擇開關撥至“Hz”檔。
B:裝好電池后按下測量按鈕,使可見光束照射在被測目標上(貼好反光條的部位),與被測目標成一條直線,開始測量。
C:待顯示值穩定后,釋放測量鈕。此時現實屏無任何顯示,但測量結果已經自動存儲在儀表中,測量結束。
D:此時按下MEM記憶鍵,即可顯示出zui大值、zui小值及zui后測量值。(或多數據存儲值) 3、轉速測量(RPM)
A:向待測物體上貼一個反射標記,功能選擇開關撥至“RPM”檔。
B:裝好電池后按下測量按鈕,使可見光束照射在被測目標上(貼好反光條的部位),與被測目標成一條直線,開始測量。 C:待顯示值穩定后,釋放測量鈕。此時現實屏無任何顯示,但測量結果已經自動存儲在儀表中,測量結束。
D:此時按下MEM記憶鍵,即可顯示出zui大值、zui小值及zui后測量值。(或 多數將存儲值)
三、測量注意事項:
1、反射標記:剪下12mm方形的粘帶并在每個旋轉軸上貼上一塊。應注意非反射面積必須比反射面積要大;如果轉軸明顯反光則必須先搽以黑漆或黑膠布再在上面貼上反光標記;在貼上反光標記之前轉軸表面必須干凈與平滑。
2、低轉速測量:為提高測量精度在測量很低的轉速時建議用戶在被測物體上均勻地多貼上幾塊反射標記.此時顯示器上的讀數除以反射標記數目即可得到實際的轉速值。
3、如果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使用該儀表請將電池取出以防電池腐爛而損壞儀表。
CEM華盛昌AT-8接觸/非接觸式轉速表
AT-8數字轉速表提供快速而準確的接觸/非接觸式轉速測量物體表面的轉速和旋轉速度。
CEM華盛昌AT-8接觸/非接觸式轉速表【產品特征】
1、數字轉速表提供快速,準確的接觸與非接觸式測量物體表面的轉速和旋轉速度。
2、測量類型:轉速(RPM)計數旋轉(REV)頻率(Hz)表面速度(米/分鐘英寸/分鐘英尺/分鐘碼/分鐘)和長度(米英寸英尺碼)。
3、測量范圍寬,分辨率高。
4、高可見數字液晶顯示器和背光顯示。
5、激光瞄準。
6、40個數據存儲:10個測量zui大值,10個測量zui小值,10個測量平均值,10個測量瞬時值。
7、接觸式和非接觸式兩種測量模式,同行業高性價比的可供選擇產品。
CEM華盛昌AT-8接觸/非接觸式轉速表【技術指標】
顯示:5位液晶顯示
精度:±(0.05%+1個數字)。
接觸式測量范圍:2至20000 RPM
非接觸式測量范圍:2至99999 RPM
計數測量范圍:1至99999。
分辨率:0.1或1
采樣時間:0.5秒。 (超過120轉)
測試距離:50mm至500mm。
時基:晶振
功率消耗:約45mA
電池:9V
工作溫度:0℃至50℃(32至122℉)
尺寸:160x60x42mm
重量:160g
【操作說明】
1、翻轉打開電池蓋,并安裝一個9V的電池。
2、非接觸式:將帶有自粘膠性的反光膠片貼在需要測量的被測物體上這個反光膠片應該盡可能貼在物體的邊緣。
接觸式:將儀表的附件適配器安裝到此轉速表上。
3、按“MEAS”按鍵將激光對準被測物體上的反光膠片若是接觸式的則將儀表的配件對準被測物體的軸心然后從儀表的顯示屏上讀取數據。
【應用】
CEM華盛昌AT-8接觸/非接觸式轉速表應用于接觸/非接觸式轉速測量,例如汽車輪胎轉速,各類馬達轉速等的計量。
【包裝清單】
接觸/非接觸式轉速表*1 使用說明書 *1 保修卡 *1 9V電池 *1 軟皮袋 *1 彩盒 *1
相關產品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