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組織開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審定工作
【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審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廳原函〔2024〕473號),旨在加快推動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落實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政策。
根據通知,資格申報企業應為生產制造《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所列產品的企業,且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企業需具備較強的設計研發、生產制造和產業化能力,并擁有專業較為齊全的技術人員隊伍,掌握該產品研制的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專家復核確定產品補償資格,并按產品價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補助資金額度,有效期限不超過3年。通過此次資格審定,符合條件的新材料生產企業將獲得相應的保險補償支持,有助于降低市場風險,加快新材料產品的市場推廣和應用。
具體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審定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原函〔2024〕473號
根據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政策安排,現組織開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審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資格申報企業應為生產制造《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所列產品的企業,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較強的設計研發、生產制造和產業化能力,具備專業較為齊全的技術人員隊伍,并掌握該產品研制的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
二、資格審定程序
(一)企業申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作為推薦單位,組織本地區或所屬企業做好申報工作。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1,申報形式采用線上申報,網址為https://xclcygx.miit.gov.cn。
(二)推薦單位審核。推薦單位按要求對本地區或所屬企業開展資格審核,重點核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產品技術參數的符合性和價值合理性等,形成核查意見,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報送材料要求見附件2。
(三)部門復核。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專家復核確定產品補償資格,并按產品價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補助資金額度,有效期限不超過3年。
三、其他要求
(一)材料制造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業務管控,確保申請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準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保險補償資格的,3年內不得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有關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規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務水平,認真組織做好審核工作。推薦單位核查意見請于2024年12月31日前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
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申報材料要求
2.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推薦材料要求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12月11日
(聯系人及電話:付瑜 010-68205566 高群 010-6820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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